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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国初年实行市乡制,竹泓为乡。
民国(1929年)设竹泓镇,隶属*二区公所。
竹泓镇自1945年5月起先后属兴东县、溱潼县。
1949年5月,竹泓划归兴化,属大垛区的镇南、白高、竹泓乡和草冯区三港乡一部分。
1956年为竹泓、镇南、白高、双烈等乡和临城区志方乡一部分。
1957年撤区,组成竹泓乡,1958年成立竹泓公社。
1983年改竹泓公社为竹泓乡,1986年改竹泓乡为竹泓镇
20世纪80年代末期,竹泓全镇有270多户从事木船制作,全年约产木船一万多条。目前竹泓的木船制造已出现衰落之势,全镇专业从事木船生产的工人不足70人,各类小木船的年产量也减少到4000条左右。
竹四村系郑板桥后嗣居住地
自古竹泓人文荟萃。清雍正年间,“扬州八怪”代表人物郑板桥在竹泓火君庙设馆授徒,为“火君庙”题写匾额。同时,题有“青菜萝卜糙米饭,瓦壶天水菊花茶”楹联。其中的上联与郑氏厨房“白菜青盐视子饭”不同,别有风味。目前,竹泓镇竹三、竹四居住着近千名郑板桥家族的后裔。
民国初年,竹泓人刘鸿文创办国民小学(后改为竹泓小学)并献给国家。为此,刘鸿文获得时任国民教育总长蔡元培颁发的奖章。
木船是古代水乡生活、出行和劳作的重要工具,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,形成了*特的木船制造技艺,一直流传至今。这一技艺内容复杂,工序繁多,造出的木船古朴大方,轻盈灵巧,坚固耐用。随着历史的发展,木船的用途逐步由农用、摆渡、内河及沿海捕捞拓展至交通、商业、邮运等领域。